【以案说险】阳光人寿江西分公司提醒“代理退保”有风险

【案件简介】

2016年、2017年顾女士分别给自己和爱人投保了保额为50万的重疾保险。

2021年4月,顾女士以无力交费为由,多次到保险公司柜面吵闹,要求公司全额退保。工作人员耐心地为顾女士讲解保险条款,希望她能保留保单。但是,顾女士依然要求将两份保单全额退保。

2022年7月,顾女士的爱人来电称能否恢复保单效力?公司详细了解情况后得知,原来顾女士得了重大疾病,恳请保险公司考虑她的特殊情况,恢复她的保险合同的效力。

【案件分析】

2021年2月初,顾女士无意间刷到某视频软件上“代理全额退保”的视频,正好因为疫情原因,生意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于是顾女士联系了视频发布的电话。顾女士在代理退保人员指导下联系了保险公司要求全额退保,在“代理全额退保”人员的帮助和怂恿下,顾女士如愿将两份保险进行了退保。

本案顾女士已经退保一年多,尽管保险公司对顾女士的遭遇很同情,但经本人签字申请退保的保单无法再恢复合同效力,而且对已经发生的风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再为其提供保障。

【风险提示】

近几年,有一种新型“挣钱”业务愈演愈烈,那就是代理退保,已经形成了退保黑产业了,“全额退保,不成功不收费、招代理、专业维权、法务援助”.......这些字眼在抖音、微信朋友圈、小红书,甚至火车站、高速车站都能看到。“代理退保”黑色产业“一鱼四吃”:一是退保成功收30%代理费,二是介绍新单成功收佣金,三是将客户信息转卖给下一家收割一次;四是制式培训招聘代理复制前面经验,再收割一次。巨大利益面前,黑产屡禁不止。

黑色产业链的危害有:让客户失去保险保障、客户个人资金受损及客户个人信息泄露。

同时撬单人员可能涉嫌罪名:

1、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如果撬单人员在多个渠道发布损害公司相关信息,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撬单人员从已离职我司员工手上,通过支付相关报酬获取的我司现有客户信息,其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3、诈骗罪。如果撬单人员以虚构我司员工的身份与客户进行回访式沟通,最终骗取客户签订相关委托书,又并未提供相关委托实际内容,从客户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服务费用的,其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阳光人寿江西分公司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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