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比三争】宜春万载县人民法院:善意执行促和解 耐心释法获双赢

为更好地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执行长效机制巩固年”和“三比三争”活动,万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赢猎赖”专项执行行动于端午节期间进入攻坚执行阶段,再次向失信被执行人“亮剑”。

万载法院审理了欧阳某某与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判决宋某某向欧阳某某一次性支付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宋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欧阳某某即向万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宋某某向申请支付欧阳某某支付5万余元,但被执行人宋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万载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纳入被执行人名单。经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传统方式调查,被执行人宋某某名下并无银行存款、房产和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宋某某,但其以各种理由搪塞推托,既不履行法律义务,又逃避与法院进行沟通,该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端午节期间,执行局值班干警接到当事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线索,立即组织执行人员团队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成功将长期在外务工,端午返乡探亲的被执行人宋某某依法拘传。宋某某向执行干警软磨硬泡,不就实际情况筹集执行款,执行干警果断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在宣读完拘留决定书后,宋某某幡然悔悟并承诺将积极履行执行款项。经执行干警反复释法明理,申请人欧阳先生同意法院暂缓对被执行人宋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宋某某当场履行案款10000元,约定剩余案款2年内还清,并由其儿子为其提供担保,该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万载法院执行局在开展“长赢猎赖”专项执行行动中始终坚持善意文明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理念和举措,在被执行人生活居住条件无法得到保障时,并没有简单粗暴地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从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双方当事人利益诉求的角度,采取灵活执行措施、加强沟通交流,多方协调、化解矛盾,在执行过程中兼顾温度与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对当事人的不利影响,尽可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万载县人民法院 钟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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