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鹰潭市龙虎山公安分局龙虎山派出所民警和热心群众,及时救助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凤头鹰,并及时送往鹰潭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专业救助。
9月5日,居住在龙虎山景区华泉小村的潘先生,在华泉小村的小桥桥面上发现一只受伤的鹰,这只鹰很有可能在觅食时误撞到小桥护栏上而受伤。于是,潘先生将这一情况打电话告知了龙虎山公安分局龙虎山派出所民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小心翼翼地将受伤的鹰搬进纸壳箱里带回了派出所。
在龙虎山派出所里,民警找来食物喂给受伤的鹰。由于这只鹰的腿不能动,且伤情较重,民警又及时与鹰潭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取得联系,并驱车将这只鹰送往救助中心进行专业救助。经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辨别后告诉民警,这只鹰学名叫凤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救助中心会进行悉心照料,待其康复后,再将其放飞回大自然。(龙虎山公安分局徐继辉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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