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比三争】宜春市万载县:多举措优化政府采购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行政审批局以“三比三争”活动为抓手,多举措优化政府采购工作。

完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内控管理。将采购需求管理作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制定采购需求时,按照内控要求做好风险分类和风险预判,完善应对措施和应对方案,减少和规避风险;二是建立审查机制。针对采购需求管理中的重点风险事项进行审查,对审查不通过的,应当修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内容并重新进行审查,确保采购需求合理合法,最大限度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避免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遏制供应商不合理投诉举报以及因采购需求不合规、不规范导致的项目中止或终止现象。

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一是采购文件语言文字表述要严谨、准确、避免出现歧义和前后不一致。二是采购文件格式要规范,要求应清晰,对重要事项和废标条款应作出重点提示,防止供应商因对采购文件理解有误被废标。三是采购文件内容不得有违规、歧视性条款,不得通过不合理分包、制造商授权、特定业绩要求、设置排他性评分标准等方式,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

采购监督“常态化”。采购主体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防病于未发,治病于萌芽,对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过程审核、检查、监督和管理,规范采购流程,依法合规运作,做到相互制约、风险可控,杜绝出现“不合理”废标情形。(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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