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比三争”践行动】宜春市袁州区化成街道:调解有“温”度 事主有“量”度 化解有“速”度

“十分感谢你们,我都急得不得了,厂里有事,都催了我好几次了,电话都打爆了,再不返回厂里,会出更大的事,谢谢你们这么快帮我们解决了小孩的赔偿问题,今天晚上无论怎么样都要返回厂里了。”刘某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连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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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刘某的儿子在2023年10月中旬的一天早晨,在袁某经营的食杂店内购买袋装泡面,店内对在店购买的泡面开展加热水泡开服务,此时另一学生家长卢某出于热心帮助刘某儿子倒热水,挂卢某手臂的书包不慎滑落,导致热水泼至刘某儿子头部、脸部等部位。当场店主与卢某与小孩家长刘某妻子联系,迅速将小孩送至诊所进行前期治疗,后考虑到治疗效果,转到市北院进行治疗。在治疗期间,刘某妻子吴某、袁某、卢某三方多次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刘某妻子把在千里之外务工的刘某叫回,参与纠纷的协调,但进展不理想,于是店主袁某找到了化成街道画眉社区寻求帮助。

社区调解员接到当事人诉求后,马上报告司法所,并联系三方当事人展开调查。详细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通过司法所所长与区法援中心律师分析案情,制定了初步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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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下午,社区调解员召集三方当事人到社区调解室进行调解,司法所所长通过“庖丁解牛”的调解方式,从事情发生的起因、过程、治疗结果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司法解释等一层一层进行有“温”度的由表及里的解释,并就当事人最关心的赔偿金额进行分解释理。虽然刘某夫妻所报赔偿项目按条文要求列支,但毕竟所列金额明显高于其他两方当事人心中所能接受赔偿金额数。双方产生分歧且情绪较为不愉快,调解进入当事人情绪化阶段。所长和调解员果断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

经过“法、理、情”多次与三方当事人沟通,耐心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刘某与妻子也觉得事情发生纯属意外,而且店主袁某、卢某都积极主动配合小孩治疗,还先行垫付了医药费,袁某、卢某还能积极参与调解,且在大多数赔偿项目上没过多的提出异议,认为他们人品挺好,同意调解员提出的合理方案。袁某、卢某看到刘某夫妻对解决方案的认同,也很爽快的答应,最终三方在各自拿出自己的“量”度后,赔偿事宜当场达成协议,且给付赔偿金现场全部付清,大家握手言谢,纠纷得以快“速”圆满解决。于是就出现了前面刘某表示感谢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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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开展“三比三争”活动的契机下,化成街道、司法所、社区始终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致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工作目标,用“温”度与“速”度、用真情和耐心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化成街道 林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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