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大量服用“止咳水”,犯法!

案情简介:

“止咳水”是指含有复方可待因成分的止咳药水,属于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2021年7月底至9月初期间,被告人汪某先后五次在万载县城某电竞酒店房间内,容留谢某食用国家列管的可致瘾癖的药用类精神药品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共计56包,2021年9月4日在最后一次食用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对谢某进行吗啡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到案后,被告人汪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表示认罪认罚,万载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律解析

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属于毒品范畴吗?

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是含有复方可待因成分的止咳药水,常见商品名有联邦止咳露、奥亭等。其具有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是治疗咳嗽的处方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230号)规定,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属于“毒品”范畴。其药理作用与吗啡相似,长期大剂量使用会使人产生快感和幻觉及心理依赖,过度滥用可导致抽筋、神智失常、中毒性精神病、昏迷、心跳停止及呼吸停顿引发窒息死亡,产生和吸毒一样的效果,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在危害性上与其他传统意义上的毒品没有区别。

法官后语:

法官提醒,滥用“止咳水”危害大,等同于吸毒,广大市民朋友要增强对各类新型毒品的警惕意识,切勿轻易尝试,一旦成瘾,会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同时也切莫容留他人在自己的住所、经营的场所、临时租住的可控制、支配的酒店、KTV、饭店包厢,或者车、船等交通工具内吸食该类毒品,否则将受到刑法处罚。(万载县人民法院 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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