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宜春市召开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欧阳琨介绍了全市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及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思路。
2023年,市消保委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消费问题,分类施策,集中发力。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社会协同共治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在促进消费公平、服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了新贡献。
坚决守护市场安全,夯实消费者安全权益保障基础。全面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推动33位市领导包保全市123家A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8536名干部对68539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包保全覆盖。完成“两品一械”抽检2.36万批次,查处行政违法案件2712件。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
切实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有效遏制扰乱消费市场行为。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市本级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13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条款16条。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合规指导205次,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执法28次,办理反不正当竞争案件30件。
持续推进消费环境建设,提升消费者获得感满意度。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市共培育、建成放心消费示范商店、网店、餐饮店、药店369家。拓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覆盖面,全市共有66户线下实体及连锁店参与线下7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线下无理由退货1万余件,退款金额69万余元。市商务局统筹政府消费券近6000万元,举办暖冬购物节、宜春年货节等各类节庆促销活动1000余场次。市文广新旅局在市、县两级建立旅游购物先行赔付制度,实现了对旅游消费者权益的有效保障。市消保委秘书处积极参与立法,立标工作,与市区两级法院就建材、装修、速递物流领域纠纷案件开展座谈交流。在生鲜灯新规实施前,开展了“生鲜灯”专项消费体验调查活动。
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宣传,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市市场监管局制作刊登了《食安封签“外卖”无忧》《儿童化妆品“小金盾”科普》《宜春市场监管计量小课堂》等科普视频,发布消费警示30余条,召开风险预警交流会4场,不断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市民政局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印发风险提示、面对面宣传等形式,提高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市消保委秘书处推荐了23件宜春特色产品参与江西省首届特色伴手礼评选活动,推介宜春制造,唱响宜春品牌。
创新消费纠纷调处模式,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效能。市市场监管局在做好12345平台、12315平台互通互联的基础上,畅通信函、网站、邮箱等渠道,受理各类投诉56051件,举报3245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发展消费纠纷在线和解企业(即ODR企业)94户,线下投诉和解对接单位893家,使“纠纷解决不出店门”,有效提升消费纠纷解决效率。市消保委秘书处积极探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支持消费者诉讼案件2起,接收人民法院委派的调解案件10起,均得到妥善解决;针对消费纠纷合同有仲裁条款,引导消费者申请仲裁,与仲裁机构联合调解投诉3起,有效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2024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将紧扣“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面提升12315效能建设,持续抓好消费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不断完善消费维权社会共建机制。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全力推动消费维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