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你们了,小龙在发生了这件事情之后,整天闷闷不乐,现在这件事得到了妥善的解决,他也放下了包袱,也知道家里不易,学习更加刻苦了”。在一次救助回访中,小龙的父亲对执行法官表达了深深的谢意。新余市渝水法院执行法官不由得感叹道,我们办的不仅仅是案子,更是当事人的人生啊!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12岁的少年小龙骑自行车和同样骑自行车的60多岁的彭奶奶同向而行发生了碰撞,碰撞后小龙虽无大碍,但却造成了彭奶奶的受伤。彭奶奶被送到医院治疗后被诊断出胫骨和腓骨骨折,后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彭奶奶的伤残等级为十级。交警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龙和彭奶奶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因事故发生时小龙只有12周岁,事故发生后,彭奶奶及其家人多次找小龙的父母协商赔偿一事未果。于是,将小龙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法庭经审理判决:小龙的父母需赔偿彭奶奶的各项人身损害赔偿金7万余元。因赔偿款一直未得以履行,故彭奶奶对该案申请了强制执行。渝水区人民法院在调查中除发现除小龙母亲的名下有一套商品房外,其它并无有价值的财产线索。遂和小龙的母亲取得联系,告知其应尽快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将会拍卖该房产用于偿还。听后小龙的母亲在电话里面情绪非常激动,声称要来法院找执行法官说明情况。当小龙的父母来到法院的约谈室,执行法官惊讶的发现小龙的父母亲居然都是残疾人,小龙的母亲激动的说“房子其实不是她们家的,是亲戚为了让小龙能读一个好的中学而登记在她名下的,如果法院要拍卖该房子,她无法向亲戚交待,会一头撞死在法院”,执行法官赶忙稳控住其的情绪,表示会核实清楚再做处理。执行法官在上门调查后发现该房屋的购买记录确实为其亲戚所支付,同时了解到小龙的父母因身患严重的残疾,整个家庭的经济来源主要是靠在菜场附近经营的小卖部来维持,但小卖部的收入微薄。如果这个时候再执行该房产势必造成更大的纠纷。该案的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为打破瓶颈解决赔付难题,执行法官决定转换执行思路。考虑到彭奶奶一直在家务农,年纪大加上这次事故让其劳动能力变弱,家庭情况十分困难。执行法官认为彭奶奶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便积极引导彭奶奶申请司法救助。经过审批,该案件司法救助很快就申报成功,彭奶奶获得了2.7万元救助款。但这只是缓解了部分赔偿难题,剩下的4万多元赔偿款依旧让小龙一家无所适从。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打算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双方当事人因为前期矛盾较深,都表示不愿当面沟通,执行人员只好分别做工作,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沟通,释法明理。彭奶奶一家考虑到小龙一家的实际情况同意只需要两万元就了结该案,小龙的父母也及时转换了还款态度,表示一定会履行,但是经过多方筹措只筹到1.7万元。执行法官将这一情况告知给彭奶奶一方后,彭奶奶的儿子表示:“没打官司前因为赔偿的事发生过不快,但是经过法官的耐心说理后,再看小龙一家的实际情况,确实不容易,愿意再放弃3千元”。至此该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这起看似普普通通的‘小’交通事故纠纷执行案件,但里面的人却一点都不普通,因为涉及到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人。在此案的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找准矛盾症结,注重走访调查,主动采取措施,平衡双方矛盾从源头化解,既保障了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使得被执行人正常生活不受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下一步,渝水法院将始终秉承“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把群众当家人,把案件当家事,把屁股端端正正地坐在老百姓这一边,真心实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欧阳晨彬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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