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人社局: 退休党员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我们老党员退休不褪色,党纪是大家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5月15日,乐安县人社局退休支部陈志辉书记在主题党日活动上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对党员进行集中教育。

(图:退休党员在集中学习)

近年来,该支部坚持以党的建设带领退休党员干部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常学习”筑牢思想根基。每月按时召开“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党史、党纪,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思想觉悟。“常铭记”传承红色基因。组织党员到县内县外的红色文化教育基地,追忆革命往事,弘扬革命精神;组织“光荣在党50年”党员到局机关为青年干部进行“思政授课”,做好传帮带工作。“常锻炼”促进身心健康。按照退休同志的爱好,组织各类老年体育活动,丰富文化生活;节假日组织“健步走”“踏青行”等活动,体验县城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和变化。

陈志辉书记表示,支部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确保退休党员干部在“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稳。(乐安县人社局 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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