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3日上午,乐安县金竹畲竹乡一位居民在进村道路边发现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穿山甲,其随即与村委会、乡镇府等取得联系,县林业局野保股专业技术人员迅速抵达现场对穿山甲进行检查。经检查,这只中华穿山甲为成年个体,外表体征正常,无受伤痕迹,符合放生条件。随后,林业局、乡镇府等工作人员将其放归大自然。
这是乐安县近30年来首次记录在册的中华穿山甲,随着乐安县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以及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逐步增强,发现及救助野生动物的情况也日益增多。下一步大家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优良氛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局面。(乐安县林业局 卢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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