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庐山:夯实采购责任监督,筑牢营商环境堡垒

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采购管理的日益精细,采购环节作为连接内外部资源的重要桥梁,其规范性和效率性不仅关乎行政事业单位运营成本,亦关乎各企业经营效率,全市营商环境。为进一步提升九江市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与公正性,夯实采购人的责任担当,庐山市财政局于8月中旬成立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全市11个抽查单位的政府采购领域项目进行下沉式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备案、采购需求调查、采购文件编制、采购过程、采购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全流程监督检查。

通过本次监督检查,大部分采购人能够较好地履行主体责任,在预算编制、需求确定等方面能够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但仍发现部分采购人存在以下问题:1、采购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存在漏项、错项。 2、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采购流程不够规范,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3、履约验收环节不够严格,验收记录不够详细。4、付款方式不明确,未按照合同严格支付款项。5、政府采购备案表、采购承诺书、评审汇总表、评标报告存在漏签字情况。6、代理协议未约定代理服务费,亦有代理服务费针对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不一致的情况。 7、公开招标文件技术评分设置了主观性评分点。8、整理的招投标资料缺少项目决策及资金来源的会议纪要及意向公开等截图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采购人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实行以“无预算、不采购”为原则,禁止化整为零采购、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行为;完善优化政府采购签字、验收、付款、流程公开等细节工作;同时进一步要求代理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明确代理服务费,依法规范编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非法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并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做好资料归档整理工作。

下一步,庐山市将加大政策宣传和政采力度,坚持靠前服务,不断完善“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监督”机制,规范采购人政府采购活动,促使采购人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让政府采购规范公开、阳光公开、公平公开,进一步筑牢优化营商环境的红色堡垒。(陈誉尹)

 

热线电话:0792-812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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