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全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现决定通报3起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案例一:李某、荣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基本案情】2023年9月15日晚,李某与荣某在未办理相关运输危险物质资质的情况下,邀约一同在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购买了两车烟花爆竹(航空水母、糖果烟花、小七匹狼、大七匹狼),荣某分两次驾驶小型面包车运输烟花爆竹送至福田镇跃星村邬某家中进行非法储存,2023年9月19日福田镇平安法治办应急管理岗在日常排查中查获成品共计300余箱。
【处理情况】李某、荣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予以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二:巫某、钟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基本案情】2023年12月7日,福田镇平安法治办应急管理岗在安全检查时查获巫某、钟某在福田镇大宇村原退出花炮企业利嘉花炮厂厂房内非法存储危险物质(小金鱼砂炮)半成品686袋、成品1530箱。
【处理情况】巫某、钟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三:陈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
【基本案情】2024年1月20日晚,福田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日常夜巡时,现场查获福田镇跃星村陈某驾驶的厢式货车上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原材料大西炮75袋。
【处理情况】陈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福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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