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谈丨生活纪律亦是“高压线”

据媒体9月25日消息,重庆两江新区礼嘉中学副书记、副校长唐某某在酉阳学习考察期间,教科室主任苟某某每晚都会进入其房间过夜。该事件经网曝后,两江新区相关部门严格依纪依法调查,对两位当事人进行了免职处理,主要原因就是违反了生活纪律。该事件再次证明:生活纪律亦是“高压线”,碰之毁前程。

人生五彩缤纷,生活多么广阔。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生活也必须有所约束、有所规则。对于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而言,生活纪律乃最基本的遵从,是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早在2015年修订时,就将生活纪律明确纳入了党的纪律体系。

但在现实中,面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工作纪律等六大纪律时,总有一些人习惯划等级予以轻重之分,常常忽视了“生活纪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自认为“生活纪律”隶属日常生活之事,趋向于个人私事,无需过多在意,不必大惊小怪,甚至错误地认为组织在“生活纪律”方面不会关注太多。结果,就在生活上放松了自我要求、忽略了纪律约束,思想放纵,行为出格,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党的声誉。

生活多彩事,不可乱为之。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和干部,良好的形象不仅体现在日常工作上,还体现在日常生活中。若是把“个人生活”视为信马由缰的“自由场所”,人生自然就脱离了正确方向,难免会发生狗苟蝇营、男盗女娼、藏污纳垢的事情。所以要严守生活纪律,追求健康情趣,不断加强道德修养,坚持从日常生活的小事小节着手,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序良俗,严以修身、正心明道,时时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处处为党和政府的形象添彩增辉。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针尖大的窟窿,也能透过斗大的风。置身于多元化的时代,每一个人都要严格遵守“生活纪律”的要求,千万别把生活中的事情看小、看淡了。否则的话,思想上的疏忽大意必将带来生活上的放任,使我们于不知不觉中走向自我堕落。故此,我们务必要远离生活纪律“高压线”,切实护航好自己的美好人生!(王会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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