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谈丨惩治“吃空饷”,更要惩治“发空饷”

“吃空饷”不仅是违法违规行为,更是一种腐败,绝不能姑息容忍。大力整治“吃空饷”,斩断伸向财政资金的黑手,对于我们建设廉洁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但让人百思不解的是,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多次开展“吃空饷”治理工作,虽然有数以万计的“吃空饷”人员被清理。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还时有曝光,公职人员“吃空饷”似乎成为了打不死的小强。

9月19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的一篇起诉书,却无意之中揭开了公职人员“吃空饷”屡禁不止的真相。据报道,2014年7月,正宁县开展“吃空饷”专项清理活动。同年8月,时任正宁县粮食局局长任某某在已知宋某某在监狱服刑的情况下,仍安排粮食局“零报告”,继续给宋某某造发工资。如果没有局长任某某的包庇纵容,为他“发空饷”,宋某某想“吃空饷”,估计也吃不了。

如此看来,有“吃空饷”,就必有“发空饷”。发为因、吃为果,它们的共同点都是弄虚作假,钻制度漏洞,损害公家利益;不同点在于“发空饷”是滥用权力、非法输出,而“吃空饷”则是谋求私利、非法所得。有了“发空饷”者的权力滥用和庇护,“吃空饷”者才能得到“空饷”,才会“吃”得心安理得,才敢前仆后继、乐此不疲。只惩治“吃空饷”人员,却不惩治“发空饷”的领导干部,治理“吃空饷”就是斩草不除根,就很难从源头上杜绝公职人员的“吃空饷”行为。

仔细想一想,一个单位编制人数有多少,哪些人在岗、领不领工资,这些情况单位或部门不可能不知道。像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财政拨款,长期旷工、请假但工资照领,受到刑事处罚工资却未按规定停发等情形的发生,都绕不过人事、财务部门和单位领导。一些部门和单位的领导无疑就是隐藏在“吃空饷”者背后的“保护伞”,对“吃空饷”起着“助纣为虐”的作用。治“吃”也治“发”,才能从源头上堵住公职人员“吃空饷”的漏洞,让治理“吃空饷”取得大众满意的实效。(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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