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时评丨景区租赁,不可变成利益的“跑马圈地”

“到观景台时,周围并没被拦起来,现场也有游客拍照,可天刚黑,便有人将观景台围了起来,并亮出收款码,称这里被临时管控,必须额外再交45元才能拍照。”今年7月,从湖南到重庆旅游的陈星,遇到了令其气愤的情况。陈星告诉记者,他花30元购买门票进入景区并前往观景台,想拍摄夜景。没想到就在最佳拍摄时间即将到来时,却被告知在这里拍照需要额外收费。(11月6日《工人日报》)

观景台白天允许免费拍摄,为何晚上需要付费拍摄?游客陈星遭遇的是“景点承包”。就是说,这处观景台晚上的时间被景区承包给了个人,因此也就出现了“白天免费、晚上收费”的情况。

实际上,类似的“景点承包”在景区里十分常见。从各地景区的对外承包的方式来看,有这样几种“跑马圈地”的情况:一个是“承包景中景”,将景区里的一些小的景点承包给个人或者是商业机构运营;一个是“承包时段”,将一些景区内的景点,将“游客众多的时段”承包出去;一个是将景区内的“上香处”租赁出去,承包者自负盈亏,只需要上交一定的费用,香火钱就可以归自己所有了。

近年来,因景区出租、外包影响游客消费体验的事件屡次出现。出让景区部分经营权,是借助市场力量挖掘文旅资源的方式,但要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和管理,避免把老百姓的风景,圈成少数人的“馅饼”。

将一些景点、时段等租赁给商业机构或者个人,从经营方式变革的角度来看,似乎是没有问题的。可是,我们需要防止的是用“景中景”的方式侵害游客的权益。既然大景区是收取了门票的,也就应该意味着凭借这张门票可以游览景区里的所有景点。而当支付了“大门票”的费用之后,进了景区还要支付“小门票”的费用,不仅是显得不够厚道,而且是“挟景点令游客”,降低了旅游的愉悦感受不说,还会让游客“走了不想再来”。表面上看增加了一定的收入,本质上说对于长久发展是不利的。这里还有一个经典的案例。前段时间在贵州黄果树瀑布观景台,有游客拍照遭阻止,理由是景区的摄影被承包了。这里是将“景区拍照”的项目承包出去了。

“园中园”“票中票”现象屡见不鲜。比如,有的景区,游客购买了160元的景区门票后,进入瀑布景区需要再买一张35元的小门票。进入观景台需要再买一张20元的小门票。这些“园中园”“票中票”和景区里的索道费用、缆车费用等等,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不同。

我们已经进入一个大旅游时代,对于景区而言需要明白一个道理,告别门票经济本来就是大势所趋,如此大势所趋之下再设置“园中园”“票中票”显然会事与愿违。(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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