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3月1日晚发布通报,今年2月6日至9日,大理州剑川县部分领导干部在参加州委党校培训期间违规违纪聚餐饮酒、接受宴请。2月17日,经中共云南省委同意,省纪委省监委以事立案、提级办理,依规依纪审查调查相关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到党校参加专题研讨班学习培训,本是为干部充电赋能,旨在进一步提升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领导干部在学习之余,一起探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相互交流下感情本无可厚非。倘若将党校培训作为接受聚餐饮酒、接受宴请的悠闲机会,就大错特错了。
据了解,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11名参训学员全在学习期间参与了饭局,在短短的5天培训时间里,居然有4天在喝酒聚餐、接受宴请中度过,甚至有人喝到在宿舍吐了一地。如此的喝酒聚餐、接受宴请频率,百分之百的参与率,没有一人落下,这样的党校培训岂不是成为酒局的“英雄会”,大家在酒精的刺激下,党规党纪、“八项规定”等早就丢在九霄云外了。
毫无疑问,党校培训期间,过多的聚餐饮酒、接受宴请,必然会占用消化学习内容的时间,没有经过认真复习,必然学习效果不佳,还会导致知识、时间和培训费用的巨大浪费,难道不是自掏腰包就可以不珍惜这样的学习机会?其次,聚餐饮酒和接受宴请多了,饭桌上难免不会滋生腐败、拉帮结派等乱象,让公款吃喝、违规接受老板吃喝等有了用武之地。可惜的是,该县全部参训领导干部,上到剑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下到乡镇的党委书记,都欣然奔赴酒局,没有一个人例外。这样的整齐划一,这样的组织高效率,实在令人“赞叹”。
目前,云南省对此党校培训违规吃喝事件处理迅速,铁腕也硬,包括县长在内的24名干部受到了严肃处理,多名干部被免职、降级了。此次吃喝事件也为参训干部敲响了警钟,划清了“饭局”界限。只有领导干部把时间和精力花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升上,做到补足“精神之钙”、熔铸“信念之魂”,不贪“口福”,方可避免“祸从口入”。(胡泊)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