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时评丨明星从艺必先守法

近日流行摇滚乐团“五月天”深陷演唱会假唱风波,五月天经纪公司矢口否认,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表示目前调查还在进行当中,尚无最终结果。

此事之所以引发热烈讨论,一方面是因为五月天知名度高,出道26年拥有许多脍炙人口的音乐作品,是很多人的青春回忆。一方面是疫情过后演出市场一票难求,真金白银买票赶赴现场的观众,没有听到歌手的真情实唱,可能是被用假唱来敷衍对待,愤慨的心情可想而知。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26条对“假唱”有明确定义:假唱、假演奏是指演员在演出过程中,使用事先录制好的歌曲、乐曲代替现场演唱、演奏的行为。《细则》同时明文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假唱不仅是针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更是实打实的违法行为。歌手假唱不仅仅是在败坏自身多年积攒的观众缘,更是在目无法纪地挑战国家法规,损害社会公信力。

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当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也加大了针对娱乐圈明星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低俗信息炒作和劣迹艺人管理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演艺行业一些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滑坡,违法和失德行为仍时有发生。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人把明星演唱会视为一场青春之约,有人说演唱会只是经纪公司主导的市场行为,无论青春之约还是市场行为,从业人员都必须学法守法,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有人把演艺人员视为明星偶像,有人说只是普通作艺之人,无论是明星偶像还是普通艺人,都必须在接受鲜花掌声的同时,做到崇法懂法,自觉接受法律约束。(何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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