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时评丨通报“点名道姓”,放大警示效应

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郴州市、岳阳楼区等三地纪委监委通报了13名违纪违法的干部。相比于一些地方通报违纪违法干部的“某某”,此次通报给人印象深刻的就是“点名道姓”通报。

上个月,某地8名干部因为在防御第5号台风“杜苏芮”期间,未能按要求在岗在位、主动担当作为,被当地纪委监委认定为“躺平式”干部,受到通报。但让人奇怪的是,当地在通报这8名“躺平式”干部时,全部用“某某”代替。到底是谁在躺平,还需要干部群众去猜,如此“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通报批评,无疑让震慑力大打折扣,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肯定是有不良影响的。

“点名道姓”式通报,体现了党纪处分的严肃性。既然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被问责,就应该有明确具体的指向,对应具体的人和事。不管涉及哪级干部,不管是否同时触及法律,都不应该有例外。若只有当事人自己心知肚明,又如何能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更有甚者,通报简单用“张某某”“李某某”等代替,还可能给该单位同姓的干部职工造成困扰,让他们“躺枪”,影响他们的履职尽责。

对于点名道姓通报的威慑力,一些受了处分的干部深有感触:“只要不点名道姓地进行通报,给个什么处分都行,咱丢不起这个人。”网络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一个官员违纪违法被“点名道姓”通报,用不了多长时间,可能在当地人尽皆知,无形之中放大了警示震慑效应。现在部分党员干部往往不怕给个党政纪处分,而怕在一定范围或网站上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根本原因是怕丢人,怕被群众戳背脊骨。

各地纪委监委在通报违纪违法干部的时候,坚持“点名道姓”式通报,无疑是点中了违纪人员的“麻骨”和“七寸”。既有助于打消干部的侥幸之心,让他们在违纪违法前,先掂量掂量一下后果,也更能起到敲山震虎、举一反三的教育和警示作用,这既是提醒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要长记性,要警钟长鸣,决不能重蹈覆辙;也是教育警示犯错干部的“身边人”,让他们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自觉从严要求自己。

党员干部来自民众中间,应该有更高的道德与纪律标准,做民众的榜样和典范。如果触犯党纪国法,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被“点名道姓”通报,那是咎由自取。(李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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