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文到乐安调研指导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工作

近日,江西省林业局法改处处长李俊文一行到乐安县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乐安县公溪镇公溪村古城组集体林地股权量化和油茶复合经营基地、龙潭工区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和公益林非木质化利用项目基地、鳌溪片区林业事务服务分中心建设点、森林食品产业园等现场点,调研指导乐安县深化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加强林业基层建设、发展现代林业产业等方面工作。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开发、乐安县委副书记吴建国参加调研。

调研结束后,召开了座谈会。李俊文强调,要积极探索创新,勇于担当实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高质量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工作。进一步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李俊文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当前林业发展的现实需求,要切实扛起先行试点工作的使命责任。通过这次实地调研,乐安县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改革成效突显。今后还要勇于探索实践,敢于先行先试,为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乐安经验”。一是要积极推进林地“三权分置”。在推进改革中,要因地制宜,充分遵循法律,尊重老百姓,积极引导村民自治,让村民分享更多改革成果,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二是加大林业产业发展力度。要根据乐安本地的特色优势竹笋产业,以“二产拉动一产、带动三产”,用工业化模式谋划好林业产业。三是加强集体林经营管理。要积极培育壮大林业规模经营主体,县里要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支持。可采取“公司 村集体 经营主体 林农”等模式,通过县属农林开发公司进行林权收储后,实施规模经营、可持续经营、复合经营,加快实现“强村富民”目标。四是畅通林权登记渠道。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各项改革工作举措落地见效。

座谈会上、各试点乡镇分汇报了当前深化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开发、乐安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李荣国、县林业局和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参加。(乐安县林业局    董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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