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丨给狗牵绳,也要给养狗人牵“绳”

恶犬伤人,犬主必须担责

10月16日上午,成都崇州一小区楼下的草地上,一只大型黑色犬突然冲向一名两岁小女孩,并且疯狂撕咬,时间长达40余秒。其间,孩子妈妈极力用身体保护孩子,但恶犬仍咬住孩童不停拖动,后在一名保洁阿姨和一名男子的帮助下,才将恶犬赶离。

被咬小女孩的身体情况牵动大家的心。当天下午,崇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女童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生命体征平稳。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展开调查处置工作,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严肃处理。

视频中,恶犬死死咬住女孩的40秒,让人不忍直视;CT显示肾挫裂伤,短短几个字,就能让人想到女孩被伤害的严重程度。恶犬身长已接近成年女性的正常身高,猛地扑过来,别说孩子,就是大人又怎么招架得住;拼命从恶犬嘴里争夺孩子的母亲,在那40余秒该有多么惊恐和绝望。难以想象,若不是两位好心人出手相助,恶犬还要撕咬这个女孩多久。

据报道,从事发到现在,虽然警方已经发现恶犬行踪,但恶犬的主人仍未现身。是对被咬伤的小女孩的遭遇无动于衷,还是害怕承担责任故意躲藏?涉事犬被曝是罗威纳犬,属于禁养的烈性犬;未系犬绳外出,则违反了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之所以恶犬伤人,无非是狗主人放纵在先。

遛狗需要拴绳,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为何涉事黑犬身上没有拴绳?据报道,在这只恶犬撕咬小女孩之前,已经在楼下走动了约1分钟,未见犬只主人出现。难道狗主人真的放心猛犬不会兽性大发?涉事犬被多座城市列为禁养犬,涉事的主人对犬只习性是否熟悉,又是怎么把这样的禁养犬弄到城市来的?物业是否尽到了管理之责?

如何养狗、遛狗,从来都不是狗主人的私事,而是关乎公共秩序与安全的公事。公众之所以关心此事,不仅在于同情女孩的遭遇,也在于这类不拴绳遛狗的惨剧并非个案。就在前几天,江苏盐城一女子被未拴绳的狗扑倒撕咬;今年5月,上海一男子遛狗不拴绳任由狗追人。不少网友纷纷留言,称自己在小区里有过被狗扑甚至被咬伤的经历,对不文明遛狗的行为深恶痛绝。

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者,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否则会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也规定,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医疗卫生机构诊治,依法承担责任。

没拴绳的伤人狗自然在该打之列,不守法养狗的犬主注定躲不过去。对于这次恶犬伤人的极端事件,必须尽快把狗主人查出来,并绳之以法。遛狗拴绳是强调了多少遍的养犬规则,出门拿上绳子怎么就那么难?身受重伤尚未苏醒的小女孩,难道还不能唤醒遛狗拴绳的意识吗?(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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