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专家指出,此类行为扭曲破坏电商信用评价机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严格依法治理。
近年来,每当人们打开快递包裹,大多能看见一张与所购商品有关的卡片,它们大多是红色,上面写着醒目的大字,“全五星外加20字的评价内容并晒图,就能领取2-5元红包”,或是印有微信二维码,旁边标注,“扫码加微信立马返现2元”,这些卡片被称为好评卡,是专门被用来诱导消费者对所购商品做出好评的。
对于商家来说,“好评返现”是一种非常简单粗暴的流量获取方式,也是商家重要的盈利方式。因为商家有了流量,就表明将会获取更多的关注度,也会销售更多的商品,但是这种在快递包裹中加入“好评返现”卡的行为是违法的。我国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好评返现”屡禁不止,这与商家缺乏法律知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监管难度大有很大的关系。“好评返现”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见,人们不会把它和违法行为挂钩,而且扫码、好评又可以返红包,“举手之劳”更是让“好评返现”这种坑人手段“流行”。
面对这一现象,政府部门要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力度,依靠技术手段增强甄别、防范能力;各电商平台也要合理制定商家信用评价和商品排名规则,避免商家利用非正常手段开展宣传、售卖商品;公安部门还可以联合电商平台、社区居委会等开展法治教育宣传讲座,让广大商家和消费者都能明晰该类行为的违法属性。同时鼓励引导消费者坚定拒绝小利诱惑,重视信用评价真实性。( 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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