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丨南京居民楼大火致15死:“吹哨人”的哨声如何被忽视

2月24日凌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有关情况。截至23日24时,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这样的事故,给这个元宵节留下了惨痛的印记。如果联想到,在南京以及在更多的城市,此类高楼大火已发生过多起,我们更是无法停止扼腕和惊恐。

起火的小区距离笔者小区并不远,此前笔者多次路过这一个高楼林立的住宅区。23日清晨火灾发生后,本地微信群已有起火场面和逃生手记传出。有该楼幸存者对媒体表示,醒来之后发现房间里都是烟,然后赶紧从楼梯走下去,鼻孔里都是烟灰。也有楼栋居民向媒体表示,跑出大楼后,听到了一楼电动车爆炸的声音。大火的肆虐和生命的脆弱感、无助感,在人心深处留下坚硬的印记。根据发布会传出的信息,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这是一个简略而专业的说法,和民间对于具体火灾原因的直接描述形成了某种落差。但即便如此,有识之士也看到了一个沉重的课题:在高层住宅遍布的当下,如何安放好“不安分”的电动自行车?如何彻底解决电动自行车和人类生命的矛盾?

根据目前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禁止进楼入户”“禁止飞线充电”已经普遍实行。而对于楼栋架空层的管理,却存有模糊不清的领域。一方面,一些地方的居民反对在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甚至为此与物业发生矛盾;但另一方面,在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或者说得到了默许,有些建筑的架空层甚至设有充电装置。本次失火小区便是如此,极目新闻报道指出:与失火的6号楼二单元相邻的5号楼,其一楼是架空层,入户大厅两侧的架空层有电动车充电设施,几乎停满了电动车。

2017年12月,公安部曾发通告要求: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据此可知,即便可在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也必须做好隔离和监护工作,并加强消防应对。

令人悲哀的是,近年来,架空层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惹祸,并不鲜见。例如,2022年2月,桂林秀峰区金桂国际小区8栋楼下电动自行车起火,整栋楼的架空层都被波及。2020年5月,杭州一小区凌晨起火,架空层几十辆电动车被烧毁。2015年11月,福州台江区鳌景路武夷绿洲二期33号楼架空层电动车引发大火。此次南京再次发生同类事故,架空层该不该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如何更规范,是时候得到更严厉的审视和研判了。

在电动自行车大为普及的今天,应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自不待言,以更为专业和严格的意识管理小区内部的电动自行车,则更为关键。多起小区火灾说明,一些模糊地带的长期存在和被熟视无睹,形成集体无意识、集体侥幸倾向。法治日报记者发现,网上曾有人发帖对明尚西苑电动车充电问题表达强烈担忧,并于2020年8月、2021年6月在网上向南京当地媒体和雨花台区政府等官方账号求助,称小区架空层充电位置不够,且没有照明,单元门里有很多电动车,并存在有人推电动车上楼的情况,存在火灾隐患,希望能得到处置,但一直未解决。如果居民反映属实,那么这种“吹哨人”的紧急呼叫成为“沉没的声音”的情景,令人不寒而栗。

不论从何种角度看,这都是一场不该发生的灾难。那些从睡梦中醒来奔逃的人,遭遇的是一场无妄之灾。他们本不该陷入如此险境,被由停放无序、管理不力、监管不及时、不细致所叠加起的困境所裹挟。

这场大火让管理者惊醒了吗?能让监管之策更科学、更细致吗?这不是多余的追问。

(作者是知名媒体评论员 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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