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天新闻丨江右锐评:AI“复活”逝者,不能突破法律和道德边界

近日,网友用AI技术“复活”李玟、高以翔、乔任梁等逝世明星的做法引发争议。据媒体报道,高以翔家人和乔任梁父亲相继喊话相关博主,要求下架有关视频。

近年来,“狂飙式”发展的人工智能技术,正在一步步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也在一层层打破法律和道德的“边界感”。AI技术“复活”逝者需要规范才能“长寿”,任性而为既是对逝者的不尊重,更是对他们活着的亲人的“二次伤害”。

AI“复活”技术利用数字化身技术,永久保留逝者的形象、声音和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将逝者带回到亲人的身边,这对于那些无法接受亲人离去的人们来说,不失为一种新的纪念和慰藉方式。但是,该项技术存在着一些潜在的问题和隐忧,一方面,AI技术“复活”的逝者可能无法准确地复制其生前的个性和行为,导致对逝者的错误解读和混淆。另一方面,AI“复活”技术还可能涉及个人信息泄露和利益保护的问题,引发一系列关于技术与人文主义、心理与伦理、道德与法律的思辨问题。科技是把双刃剑,如果不能合法合规地使用AI“复活”技术,就可能会打开“潘多拉魔盒”,给逝者的亲人造成伤害,甚至给社会带来一些不良影响。

面对AI“复活”技术的“野蛮生长”,亟需对发起方的权责进行界定。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应机构从事技术“复活”的资质,已经依法补充数字人享有的权益等等,需要在给逝者按下“复活键”之前制定出相应的标准,完善相关的规范体系,守牢道德和法律的底线。根据《民法典》第994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的肖像也受到法律保护,AI“复活”逝者如果不经过亲人的允许任性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AI“复活”技术的尽头是“盈利”。有些账号打着高科技治愈人心的旗号,成立起专业团队,甚至在朋友圈招学徒、招代理,利用AI换脸逝世明星,引流,收费,做出“吃人血馒头”的不仁不义行径,其所作所为已然涉嫌违法。另外,一些AI“复活”技术商家抛出“非商业用途”不违法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民法典》第1020条规定了五种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的“合理使用”情形,但是用AI“复活”逝者的行为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可见,即使其没有将AI“复活”逝者用作商业用途,也不能成为其侵犯逝者及亲人合法权益的免责声明。

用AI“复活”逝者解决人们的思念问题是其存在的价值所在,也是该项科技发展的应有之义,但是必须要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探索,切不可任性而为,否则非但不能让逝者“长寿”,自身发展也将走向“短命”。(李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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