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江西元素”

3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其中有五处提到

江西法院工作

赶紧跟着小编的步伐

一起来看看吧!

元素一

最高法院报告摘要:

对孙小果、陈辉民、尚同军、黄鸿发等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头目依法判处死刑,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

江西宜黄陈辉民等人涉黑案

基本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以陈辉民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先后实施组织性犯罪活动91起、违法活动16起,造成6人死亡、3人重伤、17人轻伤,严重侵害公民个人生命、健康、财产;采取暴力手段非法敛财,不出资攫取多家公司大量股份,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审判结果

2019年11月27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以被告人陈辉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20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以被告人陈辉发、王才进等11人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二十二年至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者罚金。

2020年6月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元素二

最高法院报告摘要:

江西、云南法院再审改判张玉环、何学光无罪。

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

2020年9月2日,张玉环以再审改判为由,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2020年10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依法决定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支付赔偿金4960521.5元。

元素三

最高法院报告摘要:

福建、江西、贵州、陕西等法院创新司法扶贫举措,服务老区苏区脱贫攻坚。

2020年8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西省扶贫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精准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试行)》,旨在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精准服务。

《意见》指出

全省各级法院和扶贫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服务大局,准确把握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和扶贫工作的职责使命,坚持应救尽救、好事办好、精准施策、多方合力原则,发挥国家司法救助的独特优势,积极助力全省精准扶贫及成果巩固,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扶贫工作对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同相关部门落实扶贫脱贫政策。

《意见》要求

人民法院对贫困当事人提出的救助申请,应当加快办案进度。对申请执行人为贫困当事人的,应当加大执行力度。扶贫部门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联动意识,加大对贫困当事人的帮扶力度。人民法院发现救助申请人等当事人可能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要及时告知扶贫部门,扶贫部门核实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帮扶措施。

扶贫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已进入诉讼程序的贫困当事人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意愿的,可以告知人民法院,符合救助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于因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具有诉讼意愿的,扶贫部门可以告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积极为其提供相应的诉讼指引,并帮助其了解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等相关规定,减少贫困当事人的诉讼顾虑。

《意见》明确

人民法院和扶贫部门要建立日常联络、信息共享、风险防范、日常回访和宣传引导等机制,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研判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减少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风险,对贫困当事人实行常态化回访,增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及成果巩固的实效性。

元素四

最高法院报告摘要:

审理侵害“两弹一星”功勋于敏名誉权等案件,树立崇尚英雄的良好风尚。

侵害“两弹一星”功勋

于敏名誉权案

基本案情

2019年1月16日,于敏先生逝世后媒体和公众纷纷展开悼念活动。而彭某华看到《28载隐姓埋名!中国氢弹之父于敏逝世》的文章后,却留下极为恶毒的评语,当即引起大量网民愤慨。

随后该评论被“紫光阁”发微博曝光,截止当日20时许该微博被1205人次转发,1894人次评论,引起了极大的社会愤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审判结果

2020年3月25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彭某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公告刊登媒体及内容需经上饶中院审核)。逾期不履行,上饶中院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刊登本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被告彭某华承担。

元素五

最高法院报告摘要:

开展向胡国运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全国法院涌现出一大批新时代好法官好干部,458个集体、703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

胡国运,男,中共党员,原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2020年5月6日突发疾病,在工作岗位上因公殉职,年仅55岁。

他参加工作33年来,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工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他敢于担当、勤勉敬业、勇于创新,在法官教育培训、民商事审判、环境资源审判、涉网络侵权审判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他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格教育约束家庭亲属,从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

胡国运同志去世后,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省委书记刘奇等领导同志作出批示,高度肯定了胡国运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对学习宣传胡国运同志提出明确要求。最高法院、人社部追授胡国运同志为"全国模范法官",中共江西省委追授胡国运同志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江西日报、江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报道了他的先进事迹,产生积极广泛的社会影响,得到广大政法干警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中共江西省委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胡国运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

2020年12月4日,"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揭晓 ,胡国运获"年度致敬英雄";2021年1月10日,胡国运入选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