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社保、就业、收入分配等迎来四大变化

7月13日,“百年辉煌红土地 感恩奋进谱新篇”江西省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专题新闻发布会举行,介绍了全省人社事业发展取得的可喜成就。

变化一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质量稳步提升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从中央苏区时期颁布第一部《劳动法》明确就业等方面权益,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人民群众“饭碗”端得越来越牢。

城镇就业人数 从1949年的39.4万人增加到2019年末的1206.6万人, 扩大了29.6倍 ;失业率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40.2%下降到2020年的3.15%。党的十八大以来,城镇新增就业再上新台阶,年均新增人数保持在45万人以上;帮扶132.5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

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省人社部门重点围绕帮助企业发展、解决群众就业困难、鼓励创业方面提出了7项具体措施。包括: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上浮培训补贴标准;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支持在职职工提升技能; 打造“景漂工匠”“南康木匠”“资溪面包师”等全省知名劳务品牌; 帮扶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帮扶技工院校已脱贫家庭子女毕业生优先就业;解决共青城等园区纺织服装企业用工难问题;实施创业担保贷款降槛减负专项行动, 对新申请的10万元及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担保。

在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方面, 今年我省有应届高校毕业生32.47万人 ,通过开发岗位、搭建平台、精准帮扶、优化服务等举措,截至7月9日,我省 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为 85.57 % ,已经落实去向的毕业生中, 留在省内的占56.02% 。

变化二

社保:范围越来越广、水平越来越高

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从1922年《劳动法大纲》详细阐述党关于社会保险的主张,到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社会保障领域第一部法规《劳动保险条例》,再到2011年实施《社会保险法》,人民群众“老有所养”越来越好。

2020年末,全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95万人。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从1987年的月人均69元提高到2405元,特别是 2005年以来,已连续17年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2012年的55元提高到115元,增长109%;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2011年的34.4万元提高到81.13万元,增长1.3倍。到2020年末,全省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1152亿元。

社保卡从第一代到第三代,从实体卡到电子卡,从本地使用到全国通用,从人社业务用卡到民生服务“一卡通”,服务功能、用途和范围不断拓展。全省累计制发社会保障卡4700万张, 基本实现“人手一卡”,签发电子社保卡2600余万张, 初步实现公共服务、待遇补贴等七大领域“一卡通”。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方面,省人社部门重点围绕提高待遇水平等提出6条具体措施。包括: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支付标准; 试点开通工伤保险医疗费联网即时结算,并在全省推广;开展社会保险“看得懂、算得清”专题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

变化三

收入:水平稳步增长、差距持续缩小

收入是民生之源。从普遍提高苏区工人的工资,到新中国成立后推行全国企业工人八级工资制,再到新时期多次工资制度改革,人民群众腰包越来越鼓。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从1978年的305元提高到2020年的38556元, 增长125倍; 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1978年的552元提高到2020年的78182元,增长141倍;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自2012年建立统计制度以来,从最初的23506元提高到2020年的48864元,翻了一番。

地区之间工资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11个设区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的差距从1.48倍缩小到1.32倍; 行业工资收入差距也在缩小, 按行业门类划分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的差距从2.61倍缩小到2.53倍; 先后12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从最初的190元提高到1850元,增长8.7倍。

变化四

劳动关系:制度不断健全、监察不断强化

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提出保护劳动者权益,到1994年《劳动法》以法律形式依法建立和调整劳动关系,再到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越来越甜。

我省颁布实施了《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西省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法规体系基本形成。截至2020年底,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4%以上,签订集体合同企业2.3万户。

特别是对于根治欠薪,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劳动保障监察领域发出的最强音。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1.78万户次, 为58.48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50.9亿元,补缴社会保险费1.86亿元。争议多元处理格局逐步健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年均调解仲裁结案率达到96%以上。

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省人社部门重点围绕完善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出2项措施,包括: 推动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应用;开展护薪暖心行动,全面清理打击农民工欠薪行为,保障好、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