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自行车撞上电动车,电动车驾驶员身亡

7月24号早晨,江西省南昌市学府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自行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没想到这起事故要了电动车驾驶人的命。而当时,骑自行车的人更是迅速逃离了现场。

目击者称,两车相撞后,电动车驾驶人当场头破血流、昏迷不醒;事故另一方骑自行车的男子立即逃跑,她拍下照片赶紧报了警。

南昌市红谷滩交警大队民警 应鹏:伤者伤情比较严重,24日当晚已经死亡,另外一方的车辆(自行车)人员没有在现场,涉嫌逃逸。

警方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照片分析,从肇事者的衣着来看,对方像是保洁人员。通过视频追踪,警方很快锁定肇事者很有可能就在附近小区上班。电话一接通,果然如此。

南昌市红谷滩交警大队民警 应鹏:我问他今天有没有骑自行车发生事故,他当时第一句话就是对方先撞到我,我当时肯定就觉得没问题,最起码他对这个事实是认可的。

随后,办案民警将嫌疑人徐某带往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徐某说,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他当时急着走,也是怕耽误上班打卡。

肇事骑车人 徐某:因为我做保洁的地方,如果迟到1分钟要扣10块钱。

从这起死亡事故中,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出行时一定要各行其道,本来这起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事故双方都存在过错。

南昌市红谷滩交警大队民警 应鹏:这个骑自行车的老年人因为在机动车逆行,而且还闯了红灯,导致事故发生。而且在事故发生之后,既没有拨打报警电话,也没有通知120急救。调取公共视频后发现,他当时没有骑在非机动车道。无论怎样的过错,只要驾车离开了事故现场,都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自行车这方当时报警,不逃离现场,最多就是承担主要责任。可因为他的逃逸行为,如今还得承担刑事责任。

南昌市红谷滩交警大队民警 应鹏:如果涉嫌死亡逃逸的话,是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场鸽

碎碎念

细节关乎生命

文明出行

需要“各行其道”

愿事故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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