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非法经营“笑气”被批准逮捕 系南昌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或氧化亚氮,本应用于医疗麻醉、食品加工等,但近年来不少不法分子动起来歪脑筋,将“笑气”售卖给寻求刺激的年轻人,毒害他们的身体。近日,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经营“笑气”的犯罪嫌疑人涂某某、熊某某、黄某某。据南昌检方披露,该案系南昌市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经查,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犯罪嫌疑人涂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熊某某负责一氧化二氮气体的分装、运输、回收,并通过微信向多人非法销售,涉案金额高达上百万余元。

据介绍,吸食“笑气”并不会让人真正发笑,而是令人脸部肌肉失控,形成一个诡异的痴呆笑容。“笑气”的化学式为N2O,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化学气体,主要用于医疗麻醉、食品加工等用途。因其化学特性,吸入会刺激人体内释放内啡肽,从而产生兴奋愉悦感,但长期吸食“笑气”会产生手脚麻木、反应迟钝、记忆力下降等不良反应甚至窒息死亡。

目前,我国并未将“笑气”正式列入毒品名录进行管控,我国早在2015年就将“笑气”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任何单位和个人要经营“笑气”,必须先获得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否则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对吸食“笑气”违反治安管理人员,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非法使用危险物质”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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