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几名学生山上挖出“现金”2万余元 均为假钞

11月14日下午3点

有一名学生报警称

在 赣县区站前大道西侧山上

挖出了一袋子现金

估计有万元以上

在这几名学生的带领下

民警很快来到了赣县区站前大道西侧山上

看到有一堆塑料袋在那里

经清点

这一袋子人民币

共计2万余元

民警询问后得知

李某、刘某几名学生当时在山上游玩

发现有一个袋子埋在地下

出于好奇就把它挖出来了

发现是现金之后选择了报警

经过民警查验

这一袋子人民币均为 假钞

全部交给赣县区局经侦部门进一步处置

民警对几名学生进行了 口头表扬

咳咳

言归正传

岁末来临

高仿假币也开始“活跃”

如果遇假钞, 不要使用

交给银行、警方

当然更要留神提防不法分子

各种 “假币套真币” 的伎俩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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