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时评丨莫让“老规矩”坏了真规矩

乡镇换届期间,江西省龙南市纪委监委收到一封按满群众手印的举报信,九连山镇58户村民实名反映润洞村花露片区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被截留挪用等问题。(5月5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据报道,十多年来,九连山镇政府就以用于公益事业为由,将三个村小组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暂存于单位财政账户,未下拨给村委会和村小组,涉及资金达89万元。因截留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偿款,九连山镇3名历任主要负责人均受到严肃处理。“将钱打到政府账户是多年来的‘老规矩’,我以为肯定没问题,确实没想到违规了。”问题查实后,原九连山林场党委副书记、场长任某后悔地说。

“老规矩”,是指旧的规则和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实事求是地说,不少“老规矩”还是有其合理一面的,这毋容置疑。但我们也要看到,一些“老规矩”已经不合时宜,成为长期以来得不到纠正的违规违纪行为。花露片区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违规发放十多年了,却从没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一个最为根本的原因是大家都认为这是“老规矩”,按照“老规矩”发放肯定没有问题。殊不知这样的惯性思维,却可能让“老规矩”坏了真规矩。

“老规矩”看似合理,其实不然。明知道是错误行为,明知道这样做不合理、不合法,但一些党员干部总是心存侥幸,认为这是“老规矩”,长期以来一直就是这样做的,大家都这样做。因此他们不愿意去面对,去改变,导致错误的做法一直进行下去却长期得不到纠正,让真规矩得不到实行,让不良风气蔓延,让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这确实是很不应该的。

“老规矩”未必都合规合矩,各级党组织对“老规矩”要以法规法纪为标准,认真进行甄别,从严从实地进行治理。一方面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更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打破惯性思维,在工作中担当尽责;另一方面必须严格规范制度执行,确保法治精神得到切实遵循;此外,对不合情、不合法的“老规矩”一定要坚决纠正,绝不能让“老规矩”坏了真规矩,让违规违纪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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