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财政局“五强化”做好涉农资金监管

近年来,丰城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央支农惠农强农政策,持续深化财政涉农资金监督力度,加强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监管,不断规范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项目的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管“三农”制度,实行市委、市政府“双线管理”和市人大政协联系农业农村分工负责制。成立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构建完备的“三农”政策体系,筑牢“三农”工作压舱石。

强化项目管理。丰城市财政局下发《加强农林水项目预算管理的通知》,要求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项目立项前必须经过充分研究和认证,从立项依据、可行性论证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审核。项目预算管理要遵循合法合规性、公开透明性、科学合理准确性、追踪问效性。 

强化拨付规范。涉农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时与主管部门分配下达,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项目资金严格根据项目进度支付,年终超过2年未使用或不需用的上级转移支付及当年本级安排的项目资金收回财政重新安排。

强化绩效管理。严格落实财政支出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压实预算部门主体责任,实现绩效监控全覆盖。推进绩效管理改革,形成“三位一体”绩效评价体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估实现全覆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完善财政绩效评价结果与调整预算、扣减资金、追责问责相挂钩机制。

强化财会监督。自2012年全面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取消乡镇在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乡镇不再保留实有资金账户。由市财政局统一设置“乡镇往来资金”“乡镇其他资金”“村级资金”等账户,乡镇所有资金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实行国库集中支付。2021年全面推进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大数据”作用突显。乡镇所有收入、支出均纳入国库“关口”,以预算一体化为平台,乡镇收入全额缴入市级国库或财政专户。(丰城市财政局 彭梅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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