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右时评:做纪律上的规矩人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山东考察时指出,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正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广大党员干部唯有高悬纪律“戒尺”,戴好“紧箍咒”,设置“高压线”,让铁纪“长牙”,才能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澎湃动力。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从井冈山时期“不拿群众一个红薯”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到延安时期党的纪律严于“金箍”,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中央八项规定”……铁的纪律赢得了人民群众爱戴和拥护。实践证明,党员干部学好纪律、守住底线,就能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

心中的标尺清晰,行动才能得到校准。有了纪律的约束,才能不越规、不出界,保证干成事、不出事。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放松了对党纪条规的敬畏,存在“用不着不学”的轻视心态,“无知者无畏”的自大想法,“不知者无过”的侥幸心理,甚至视党纪为“稻草人”“橡皮筋”,导致私欲的“河流”决堤,人生的“列车”脱轨,不仅自己失小节、越红线,还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对此,广大党员干部只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才能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纪律规矩的螺丝拧得紧不紧,关键看能不能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以自我革命之刃补钙壮骨、排毒杀菌。鉴于此,我们应当以学纪为基础,以知纪为前提,以明纪为关键,以守纪为目的,潜心学纪、笃悟知纪、立规明纪、知戒守纪。

纪律规矩的生命力在于遵守和执行。广大党员干部应当把“纪”字印在心中、“畏”字刻在骨里,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强化自我约束,任何情况下都做到不越界、越轨,让党规党纪时刻萦绕在耳畔心间,真正做纪律上的“规矩人”,就一定能形成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澎湃动力,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渝水区 谢丹玲、张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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