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天新闻丨江右锐评:莫让“隐形加班”侵蚀劳动者权益

劳动是最光荣的,这份光荣应得到尊重与崇尚。

“五一”劳动节将至,人们再一次把话题聚焦到劳动者权益保障上来。今年“两高”报告首次出现“隐形加班”等提法,成为社会讨论热点。今天,一则“5000块工资46个工作群”的新闻更是令不少打工人心有余悸。不得不说,隐形加班烙印信息数字化时代的特定色彩,线下与电子化办公推广,让工作场所地域与空间不再受到局限,如此,工作与休息的边界也被突破。“下班该不该回复群通知”等“隐形加班”问题,成为加重职场劳动者焦虑情绪的砝码。

“隐形加班”折射用人单位加班制度亟待规范,也暴露出少数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本质问题。劳动是神圣的、光荣的,崇尚劳动就得尊重劳动者,维护其法律赋予的合法权益,才能激励越来越多的人勤勉付出、努力实干、锐意创造,为建设和谐社会、推进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隐形加班”吞噬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原则性,也伤害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无论如何,“隐形加班”不能有、不可有,劳动者权益的底线一丝也不容逾越。

解铃还须系铃人。“隐形加班”之所以称之为“隐形”,正在于其不可甄别与无法割裂。须知,数字工具是用于提高企业生产、优化人事管理、增强利润价值的“引擎”,而不能是捆绑劳动者手脚、吞噬合法权益的“帮凶”。故此,正确与科学运用互联网和通讯软件,帮助劳动者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工作时间,才能真正破除“隐形加班”现象。

当然,“隐形加班”与“无形”的加班文化有关。实际上,不乏少数单位和企业存在浓厚且落后的加班文化,诸如996、“白加黑”等不良职场思潮,滋生盯人式加班、摸鱼式加班等歪风邪气,让劳动者精力和时间空耗、内卷,造成大量人力资源浪费,从这点出发,破除“隐形加班”还须亮剑负面与落后的加班文化。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隐形加班”既是社会课题,又是法律议题,涉及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劳动人民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必须建立健全和规范完善劳动者加班制度,把多劳多得、加班补偿等措施落到实处,同时,以法律之名托举起劳动者合法权益。唯有营造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的良好氛围,才能激发社会创造力与活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段官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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