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惨剧!一男子酒后驾车将七旬老太碾压拖挂致死!

这个场景发生在抚州市金溪县。2020年1月9号下午4点44分左右,一辆小轿车在金溪县的马路上疾驰,突然司机猛打方向盘,急踩刹车,从其车底竟然甩出了一位老太太来。而由于速度太快,小轿车也在马路上几乎掉了个个儿。随后,这辆车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径自离开了。那么,小轿车的车底为什么会卷进一个人?此前又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疾驰的轿车下,竟“掉”出个老太太

原来,当天下午4点30分左右,湖北男子夏某洒后驾驶轿车与七旬老太邱某发生剐蹭,邱某躺在轿车前方不让走,随后邱某被人拖开,夏某则趁机强行驾车离开。

谁知,邱某见状挣脱众人继续追赶,当时夏某正驾车在路口等红绿灯被邱某追上,邱某再次躺在车前方。夏某倒车三次后驾车前行碾压到邱某,周边群众叫喊“车下有人”,但夏某仍驾驶着拖挂着邱某的轿车往前行行驶。

行驶一段距离后,夏某突然在路口猛打方向,踩刹车,拖挂在车底的邱某被甩出,并经抢救无效死亡。

之后,夏某继续驾车逃窜,车辆在邻县南城县境内一处水田内发生侧翻,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夏某静脉血中酒精含量高达240.1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3倍以上。

是交通肇事还是故意杀人?

在查看了全部的监控视频之后,警方认为这并非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夏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和危险驾驶。为此,经金溪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案件很快被移送到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去年8月18号,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故意杀人的罪名,被告人夏某拒不认罪。

被告人夏某的辩护律师认为,夏某当时是处于醉酒状态,其行为意识不受控制,主观上并没有杀人的故意,应当只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在公诉人看来,尽管被告人主观上不承认自己有故意碾压受害人的行为,但监控视频已经足以证明他是故意为之。那时,当邱某躺夏某车辆前方时,夏某前后一共实施了三次倒车的行为,想借此摆脱邱某,公诉人认为,夏某这是明知车头有人。

监控视频里,在碾压到邱某之后,车辆呈现了明显的卡顿。而且,当时旁边还有路人在大声叫喊,但是,夏某仍然加速行驶,并没有下车察看,反而一路疾驰,最后竟然还猛打方向、踩刹车,将受害人从车底甩出。公诉人认为,从夏某这一系列怪异的行为举止来看,他应当时知道车子撞到并挂到了邱某,因此具有主观杀人的故意。

不过,被告人某的辩护律师则表示,夏某第一次摆脱受害人邱某后,会在路口等待红绿灯,说明其对法律是有敬畏之心的。而他也根本预料不到,邱某会追上来躺在车辆前面。而且,在夏某三次倒车之后,因为当时有一个视线盲区,他是自认为已经摆脱了邱某。除此之外,在法庭上,被告人夏某的辩护律师还认为,受害人邱某故意躺在车辆头方,将自己置于高度危险当中,存在重大过错。

不过,公诉人却反驳,邱某的不当行为与她的死亡之间并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邱某做出这些举动,目的是为了阻止车辆离开,虽然具有不当的成分,但是并不必然会导致结果发生,夏某完全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比如下车观察或报警处置。

去年9月18号,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夏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危险驾驶罪,应数罪并罚,同时他还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而虽然受害人邱某在被人拉开后,仍追至机动车交通要道,拉被告人车子并躺在车前方,将自身致于危险境地,但该行为与其死亡并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夏某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千元。同时,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38000余元。

一审宣判后,夏某提起上诉。但在此过程中,他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取得了对方谅解。前不久,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夏某有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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