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右时评:学习贯彻《条例》要把准“三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明确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推动《条例》入脑入心,确保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如何学习贯彻好《条例》,应该把准好以下“三点”。

把准“切入点”。新修订的《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释放出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学习贯彻《条例》要坚持新旧结合,对照理解,明白修改的指导思想和目的、原则,克服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现象,从“有形”向“无形”深化拓展,从整体上准确把握理解《条例》的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提高全面贯彻执行的能力。同时,要把《条例》和党章、准则等党内法规当成一个体系,深入领会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把握贯穿其中的严的主基调。

把准“关键点”。要在理解重点内容上下功夫,把握内在联系,既要熟悉新修改了哪些内容,更要懂得为什么这么修改,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要做到边学习、边落实、边对照、边整改,把学习《条例》贯彻到具体工作中,依照《条例》认真履行好职责,使《条例》真正进入思想、指导工作。要原原本本学,掌握学习的重点,逐段、逐句地学懂弄通,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条例》要求,以模范遵守和带头落实的实际行动,为贯彻落实《条例》提供有力领导保证。要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关键点进行学习研讨,注重结合本级职责、纪律要求和规章制度,切实吃透精神实质,牢记行为规范,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把准“着力点”。要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等着力点中严格按照《条例》依法办事、规范行为,坚决纠正违反《条例》的人和事。要从日常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工作学习中的一举一动、所属单位的一人一事抓起,从那些看起来简单、做起来容易,从实际中很难坚持的小事抓起,严抓细抠,随时纠正不符合《条例》的现象,把学习贯彻《条例》过程作为检视问题、查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要注重整体养成,聚焦“关键少数”抓纪律,健全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管理规范,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党员,从机关到基层,干群一体、上下一致地严格管理;要注重长期养成,绝不搞时松时紧、忽冷忽热的短期行为,坚持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长期抓、反复抓,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收到水滴石穿的效果,形成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的良好局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于都县 孙永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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