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务劳动不是无偿的,家庭KPI也得算一算

有没有听过类似这样的话?“我在外面这么辛苦地赚钱,回来还要帮你做家务,那我娶你干什么?”每当对方期待丈夫能分担一些劳动时,这类话就是他的挡箭牌。因为在很多男性眼中,带娃、做饭、打扫卫生这些家务活由妻子来做,是天经地义的事。(2月23日澎湃新闻)

然而近日的一条新闻打破了这种认知,宣告了做家务其实不是无偿的。这两天,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法院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同时判决男方给付女方家务补偿款5万元。这也是民法典出台后,关于全职太太“离婚时可以向对方提出家务劳动补偿的主张”这一点的兑现。出于对传统认知的挑战,这一判决很快冲上了微博热搜。

可能有不少人存在疑问,但判全职太太王女士获5万元家务赔偿是有理有据的。从法理上说,《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从现实来看,两人2015年登记结婚、2018年开始分居,婚后的三年男方除了上班,其他家庭事务不关心也不参与,王女士独自承担照料孩子等所有家务事。做家务也是在创造价值,所以判家务赔偿一点毛病没有。

这起离婚案让我们看清了当前的家务现状,《民法典》的施行也“激活”了“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据报道,其实不仅是王女士这样的全职太太,即使夫妇俩都有工作,家务的重担大部分还是由女性来担的。根据刘爱玉等人在《双薪家庭的家务性别分工:经济依赖、性别观念或情感表达》中的调查,中国女性每天工作的时长是472.9分钟,比男性只少19.1分钟,而做家务的时间却要比男性多了整整一个小时,达到106.9分钟。说到听点,这叫为爱付出;说直白点,这就是赤裸裸的爱情剥削。

当下有一个流行词叫做“KPI”,意即关键绩效指标。它是用来衡量某岗位任职者工作绩效表现的具体量化指标,是对目标完成效果最直接的衡量依据。如果把“KPI”放到一个家庭,可以简单理解为每个成员为这个家贡献了多少“工分”。其实对于一个家庭而言不可能只是夫妻双方,老人、孩子也在其列,每个人都在为这个家做着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贡献,只不过是各有侧重罢了,很难分清谁的权重更大。

只是,家的KPI有时也得算一算。不是说一定要算的清清楚楚,而是要明白任何一方做家务都是出于爱,而这不是理所当然。当我们下班回家,吃上一口热乎饭菜的同时别忘了向为你做饭的家人说声谢谢;当我们不是那么累的情况下,主动洗洗碗、拖拖地;当家人之间偶有磕绊,多想想对方为这个家的付出和努力……这就是我们算家的KPI的意义,不是生分,是粘合。(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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