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出来”“踢出去” 对校园“大灰狼”零容忍

为了避免性侵前科劣迹人员进入校园,织密在校未成年人保护网,截至今年6月,江西检察机关共联合教育、公安部门对19万余名教职员工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排查出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186人,均得到相应处置。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的中小学、幼儿园不时曝出学生遭性侵害的恶性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愤慨,触动了大众最敏感的神经,纷纷要求严惩犯罪分子,清除混迹在教育系统里的“大灰狼”。预防校园性侵害,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就是采取事先排查手段,将有性侵前科的人员揪出来,从教育系统里踢出去。江西以雷霆之势,将186人从教育系统清理出来,凸显对“大灰狼”的零容忍,有力维护了校园安全环境,保障学生免遭性侵害。

性侵害对未成年人的伤害非常大,包括肉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对于心智身体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讲,乃是不可承受之重。而在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犯罪里,校园性侵害尤为恶劣,社会反响巨大,且体现出性侵害受害者以低龄女童为主、同一案件受害者人数多、作案持续时间长、侵害行为具有隐蔽性、学生对性侵害保持沉默等特征。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长期以来,我国有着优良的尊师重教传统,教与被教的关系,让师生关系存在一定的地位差距,容易被劣迹人员钻空子。广大中小学生缺乏对不法侵害行为的辨识力和抗拒力,不懂如何保护自己,加上性教育不足,往往被性侵害了还不知道。而且,教职人员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影响极大,部分孩子无法走出阴影,患上心理疾病,对未来命运产生幻灭感,甚至诱发自残自杀等悲剧事件。

对于校园性侵害行为,不仅要依法严厉打击,还要预防为主,采取前置排查措施,不给“大灰狼”进入校园的空隙。将于9月1日起实施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入职报告和准入查询制度,不得聘用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一)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二)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三)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四)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这些规定,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国家的未来。他们还处于成长阶段,本身就需要得到细心呵护,筑牢坚固的校园围墙,拦住“大灰狼”,不给有前科的人创造一丝机会,乃是对未成年人的负责任做法。因此,各地政府要有高度政治站位意识,强烈的责任担当,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全力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把好关口,牢牢守住校园大门,让学生免遭性侵害,安心上学,健康成长。(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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